今年八月份以来,鄂州市华容区财政局全面实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管理”准入机制,规定凡参与鄂州市华容区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依照自愿原则仅需提供格式统一的书面承诺函,不再提供相关纳税证明、财务报告和社保证明等材料,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进一步简化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手续,降低了供应商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政府采购便利度显著提高,进一步激发了投标供应商的活力,推进了全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湖北笑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代理“鄂州市华容区临江乡2024年度‘一村一辅警’服务外包”项目时,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中明确该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管理”准入机制。2024年8月21日该项目进入评审程序,有3家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递交了响应文件,3家供应商均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统一格式的承诺函代替传统的纳税证明、财务报告和社保证明等材料,评审小组认定3家供应商资格条件审查合格,评审结果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站进行了公开。
此前,各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需根据《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资格条件要求,准备大量的资格条件资料。鄂州市华容区政府采购“承诺+信用管理”准入机制的实施,供应商将制作投标文件的主要精力集中在技术和商务标准上,投标文件质量也大幅提高,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更为便捷。同时,评审流程和标准的统一规范,大大提高了评审效率,节省了因为此类原因引发的质疑、投诉而造成的行政成本,政府采购质效显著提高。(湖北日报客户端通讯员 朱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