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须知

一、受理范围


  鄂州市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政务公众账号和工作群组涉及“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的有关问题。


二、受理内容


  1. 强制下载推广。强制推广下载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限定用户安装使用率。强制关注政务公众账号。

  2. 强制打卡签到。除安保、应急等特殊规定外,在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设置打卡签到功能。在工作群组脱离工作实际强制要求打卡接龙、即时响应,随意摊派任务、索要材料。

  3. 滥用排名和考评。将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的积分排名、在线时长相关数据向用户和个人开放或用于通报排名和考评。滥用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政务公众账号的关注点赞、转发评论功能,将其作为考核评价、评比评选的依据甚至通报、约谈。

  4. 过度留痕。把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作为工作考核日常化、督导检查线上化的载体,随意要求下级和基层单位通过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工作群组频繁上传图片或视频,简单以工作留痕评价实际工作成效。

  5. 多头重复。同一事项或数据要求基层通过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多头重复填报。同一领域工作设置多个用途相近的工作群组。

  6. “空壳”“僵尸”。未及时关停注销使用频率低、实用性不强的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长期未更新政务公众账号信息。未及时清理阶段性、临时性、闲置性的工作群组。


三、注意事项


  1. 举报主体应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2. 请勿就同一事项重复举报。

 

  您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工作使用,请您放心。

已阅读举报须知内容


用户举报